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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早幾日運動員回港接受特衰政府表揚,騎騎呢呢響大熱天時番工時間搞個巴士巡遊;然後無厘頭搵咗戲曲中心舉行儀式,廢到咁真係無乜值得評論。但對於含冤被屈嘅「伍家朗黑衫」事件,我覺得自己有責任為佢作一個總結、還兩個公道:一個係藍屍抹黑張家朗嘅公道,另一個係黃屍遷怒FILA嘅公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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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羽毛球奧運代表伍家朗,由於在初戰上陣時穿著未印有區旗式樣的全黑服飾上陣,因而遭受建制派批評;結果在第二輪賽事家朗被迫穿上FILA臨時印上區徽的新服飾參戰,結果表現明顯受到影響而爆冷出局。本文無意就相關的政治爭議作出任何判斷,然而這次事件卻是一個很好機會,讓公眾了解運動員贊助的複雜構成,以及裝備不合對比賽表現的影響。
不少觀眾因為看到家朗在第二輪比賽時全身濕透兼且衣不稱身,因而群起前往該球衣的贊助商FILA進行投訴以至發起杯葛行動,明顯不知道FILA今次只是硬食「死貓」。雖然今次FILA貴為香港奧運代表隊的冠名贊助,但其實它與家朗並不無直接贊助關係;FILA本身其實專長於網球服飾的製作,贊助的球星也一面倒以職業網球員為主,羽毛球賽服本身非為其專長範疇。
為了讓運動員能有最佳發揮,FILA只要求香港奧運代表隊才採訪或公關場合才需要穿著其品牌服裝外,比賽期間還是容許運動員各自尋找獨立的贊助商。有人質疑為何羽毛球總會連幾件球衣也不能替球員安排,其實這也是太少看了體育贊助:家朗作為世界前列選手,要找幾件球衣贊助當然不難,這次他和原先的贊助商Yonex的合約在奧運前完結,很大可能就是由於贊助條款談不攏。家朗最終自行選擇穿著lululemon服飾出賽,但卻並非接受此品牌贊助,相信也是打算待奧運完結後才專心處理相關事宜,只是因此被挑剔針對卻是意料之外。
很多門外漢不知就裡,看到家朗參賽時大汗淋漓,就認定FILA運動衫質素差劣,其實也是天大的冤枉。先不論運動服飾與日常服飾本就有不同用途,FILA專門研發的網球衫密度較高,有防曬防風作用之餘,卻不適合室內運動穿著,本來比賽裝備就不可能在短短數日間讓運動員迅速適應,最好的例子就是同為羽毛球選手的中華台北代表戴資穎。
戴資穎在2016年奧運曾經因為適應問題,穿著非由台北隊羽毛球贊助商Yonex提供的球鞋,而一度被台灣羽協威脅處罰;然後在2017年亞洲羽錦賽,又再次因為羽協的安排失誤,戴資穎在比賽前夕才收到球隊贊助商Yonex提供不合身的運動衫褲,令其在比賽過程極不舒服。
上述事例卻反映出,即使專業如羽毛球裝備大廠Yonex,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提供合適服飾予球員立刻上陣,裝備必須經長時間配合與反覆測試才能最終上場,而這也是FILA與香港奧運隊簽訂贊助條款中,未有如台灣羽協一樣要求旗下選手於比賽時穿著FILA產品;而台灣立法院甚至在兩次事件發生後訂立了「戴資穎條款」,要求「體育團體與贊助商尊重運動員之特殊需求,不得對運動員有顯失公平」。
戴資穎在今年奧運終於擺脫裝備問題困擾而以優異成績作出「甜美復仇」,希望伍家朗在往後日子同樣能「重回正軌」。